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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人歌 》
虽然从未见过面,但很早便对他有所耳闻,第一次正式开始了解这人还是在16年歌手的舞台上,起初因为Coco而每周都守在电视机前等着新一期的节目,却从没想过一首踢馆进来的《Besame mucho》就这样直接踢进了心里。
男人干净利落的短发,一身精致合体的西装,出场像是一位身份高贵的公爵端着红酒杯从旋转楼梯上缓步走来,优雅又一尘不染。慵懒的前调进来的一刻便跟他合为一体,一切都看起来都那么融洽,他走在歌里踏着音符,随着旋律摇摆身姿,等到他开口时不由自主地发出惊叹,少有的低沉嗓音让男人又增添几分韵味。
这首西班牙著名的情歌,早些年还在上学时就有听过许多种不同版本,可他的声音太有代入感,闭上眼睛真的就像身处西班牙夜晚的田野里,路边灯光昏暗迷离,唯有月亮又大又圆照亮了恋人美丽的脸庞,我们在田野里听着虫鸣随性舞蹈,然后低头吻上她火热的唇瓣,担心生命短暂世事无常今后再也无法向她诉说浓浓的爱意,只好把所有的感情都倾注在这一吻里。
Besame, besame mucho,
Como si fuera esta noche la ultima vez,
Besame, besame mucho,
Que tengo miedo a perderte, perderte despues
吻我,深深地吻我吧,
就好像今晚是最后一夜,
吻我,深深地吻我吧,
我好怕今夜之后就会失去你。
曲调从娓娓道来逐渐变得激昂最终又回归平淡,如同一个从轻柔转变成撕咬再到蜻蜓滴水般的亲吻,我沉浸在那个吻里直到结束都不愿意出来。
怪他声线太诱惑,怪他眼神太销魂,即使再将这歌反复听了数十遍也依旧觉得迷人,只不过后来我的注意力渐渐从歌声转移到他这个人,或许在他发出声音之前我就已经沦陷,男人用他与生俱来的气质轻而易举地骗走了我的好感和我水平有限的所有溢美之词。
我看着他的唇想,能得到这样深情的吻一定很幸福吧。
和想象中的相遇不太一样的是跟王晰其人认识还不到一周就被人从头嫌弃到了脚。
先是说我长得太黑还老,之后又是不会穿衣搭配,最终连稍微显胖的手掌也没有躲过他的毒舌攻击,关键这人说的大多还都在点子上,想反驳不知道怎么反驳,加上汉语使用得不够炉火纯青,解释也总解释不到位,东北人就跟揪住了小辫子一样时不时就得拿这“损”我。
但实话实说,王晰的手确实很漂亮,纤细白净又骨节分明的。自从三年前开始有规律地健身起,身体就逐渐往壮里长,手掌也是越长越厚,握成拳看着是挺圆,没法儿辩解什么。这长得黑和老就更没办法了,才刚参与完影视剧的拍摄工作,且不说形象是剧情需要,这整天在内蒙大草原上风吹日晒的任谁不得多长两条皱纹。但在衣品方面,虽然不知道哪里来的自信,但就觉得还是能为自己申辩几句的。王晰哥“例行公事”一样见面就开始用他的方式打招呼,一口东北大碴子味。
“我的嘛呀,你这咋穿的跟十八罗汉里面的铜人儿似的。”
“……你懂啥,这颜色穿着年轻。”
其实穿橘色的衣服并不完全为了显年轻,就是单纯喜欢这个颜色,一看就充满活力的样子,朝气蓬勃的。男人听见年轻俩字又乐了,损完我长得着急又开始教我怎么穿才显得年轻又不土。
“你这么能说我看看你有多会穿?”
男人大大方方张开手臂在我面前转了一圈还要眯着小眼睛边笑边挑眉问我咋样。目光一寸一寸从人领口往下移,浅色内衬与深灰色条纹大衣,刚好露出细长的颈和诱人锁骨,腿上是黑色修身裤和马丁靴,显得身材格外出众,颜色搭配也恰到好处。视线回到他面颊看着那副笑脸盈盈的样子一下说不出话,只知道痴痴的望着那对眼眸发呆无意识吞下一口唾液。
“咋的看傻了?”
“没,就觉得王晰哥真的很…帅气。”
好在及时改口才没把漂亮两个字说出口,干笑两声移开视线,男人听见夸奖倒真是洋洋得意了起来继续说起他的搭配要领,丝毫不知道我无意在此只想将那些衣物全部剥个干净。
“你真的要冷静,我们俩般配吗?”
毒舌的东北人还是保持着自己一贯的风格,无时不刻都表达着对我的嫌弃,好笑的是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接触竟然也慢慢习惯了这种相处模式——互损。虽然百分八十的情况下我是说不过他的,但熟悉了之后倒也完全不在意每次幼稚的斗嘴行为谁占上风。
拿到歌的当天晚上就以商量如何编排为由去了附近的酒馆,本是许多年不碰酒的,但难得那晚是个大晴天,天上能看到不少星星,小时候还在内蒙的夜晚也是这样,满天的星星,非常美,后来去了北京就再没什么机会看到星星了。我们在小店门口支了张桌子,就这么吹着风边喝酒边吃着下酒菜,惬意得不太真实。
都是健谈的人,几杯小酒下肚话就收不住了,一开始还在谈论歌怎么改,和声怎么搭,后来扯到些情怀的事都回忆起自己的童年,年纪本就相差不大,说起这些格外有共鸣。小时的乐趣非常简单,找邻居家的小孩在草原上跑着玩,有长头发的漂亮姐姐教唱歌,每天的生活就是赶羊骑马数星星,我说得动情,他也听得表现出几分艳羡之意。他说起在部队当兵的日子,每天的训练,关系胜过亲兄弟的战友,还有那片蔚蓝的天空大海,他翻出穿白色军装的照片给我看,照片里的他像只海鸥一样坚毅又自由。
简单的生活让生活着人也简单,没有许许多多的虚情假意和争名夺利,虽然那时的单纯已经离现在很远,但那份美好一直留在了心里。在现在这样的年纪和环境,想要找到一个知心的朋友实在不容易,说到最后都有些感慨,当然更多的还是庆幸,庆幸有机会能够相遇,还能像这样坐在一起回忆着年轻孩子们不会有的经历和感受。
喝完最后一杯已经是凌晨一点,回到宾馆我送他到房门口,转身离开之前他突然抓住我,说他想到个不错的点子,要我在前奏部分加上一段蒙语,说什么都可以,我也觉得不错就随口对他说了一句。
“Би чамд хайртай。”
“你说的是啥意思啊?”
“意思是晚安。”我说了谎。
那一晚幸福而温暖,晚风好,夜景好,人也好。真就像歌词里一样,如果能够回到往日时光,哪怕就在今天晚上。
对一个人留下何种印象可能受到很多因素影响,比如外貌,比如言谈举止,或者只是一个细微的表情,但这些都只适用于第一次见面的大致定性,而大多数情况下这种印象都会在后期的交往中被不断推翻颠覆再换上新的印象。
男人刚来的时候是真的有高冷范儿,总是带着礼貌性微笑,用他独有的低沉嗓音给后辈们提出中肯意见。作为年纪排得上梅溪湖前几的前辈,谁见了他不得毕恭毕敬喊一声“王晰哥”,我也不例外。或许是因为周围年轻孩子太多的缘故,“老年人”们都喜欢凑在一起,一方面是确实没那年轻人的活力,另一方面跟自己年纪相差不多的人更容易交流,我也因此顺理成章地一有时间就黏在他身边。
我还清晰地记得第一次正式见面,在后台几乎没有人不认识他,每个人都带着或许尊敬或许赞赏的姿态过去跟他握手,他那一副正经端庄的样子跟现在身边缩成一团笑得连眼睛都找不着的人完全联系不到一起,也是玩熟了之后才发现这人皮起来跟小孩儿根本没有分别。男人虽然年纪不小但还保留着不少童真,经常无意间就表现出小孩子一样的情绪和行为,如今看着他装正经的模样反而觉得有些好笑,我对他的称呼也从王晰哥变成晰哥到现在直接叫哥了。
没有拍摄任务的日子往往会有人组局凑在一起唱歌玩闹,也不需要选择什么饭馆酒店,点几个外卖在某一个人的房间里就能聚得起来。那天我们选在的川子的房间,川子早些时候交代我经过晰哥门口时把他也带上,我自然是乐意的,在敲开房门之前都是乐意的。
男人打开房门看见我有些震惊,似乎是有点不想让我进去一直开着条缝说话,多半是看出我的疑惑他也解释道只是刚洗完澡,前一天陪小孩练歌到很晚因此没清洗的衣物还散在各处,说了半天就想表达房间乱,被人这么一说我倒是更来了兴趣,强行推开门进去了。房间并不是像他说的只有‘一点点’乱,不过作为单人住的房间来说还算不上乱得很夸张,我有些欣喜于发现平时那么讲究的一个人原来也只是普通人,会懒得收拾脏了的衣物丢得到处都是。
他腰上只绑了一条毛巾,松垮垮的挂着,头发还在滴水就急着把散在床上沙发上的衬衫袜子内裤都收起来。我的视线忍不住往他上身的线条和小腿肌肉上扫,一时之间竟然后悔进来。
虽然是在冬天,房间里的温度却格外高,现在甚至感到这温度有些灼人,我向他说明了来意便匆匆出门获取新鲜空气。不知道我的语言和动作有没有太过僵硬,只希望过于灼热的目光和越发不能控制的感情没有被他窥见。
三个月说没就没。节目录制的最后一天大家都挺伤心,感性点的兄弟们还没到道别时就忍不住落泪了,我也能算是个感性的人,向来有什么说什么,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本是打算不管发生什么都憋着的,只可惜最后也没憋住。三个月的相处足够结交不少伙伴,也足够让一段感情生根发芽,虽然这段感情已经被尽力掩盖压抑,可它还是企图破土而出寻求一缕不存在的光。
离开宾馆的前一个晚上,聚餐结束后我跟着他回了他的房间,说,晰哥。你在这唱的第一首歌,能再给我唱一遍吗?
他刚摸上开关的手顿了一下最终也没开灯,男人转身面对着我,直到门关上的一刻彻底一点光线也没有了。几个月来互相进对方的房间本来是很常见的,但像现在这样两个人都站在黑暗中对望时才发觉确实有什么不太一样了,但一时之间谁也没开口说话,就这样沉默地站着。
“嘎子…哥跟你,不能…像那样的。”
时间像是停滞了有一年那么久他才终于开口说话,依旧是低沉性感的嗓音,估计是不知该怎么回答,一句话分了几次才说完。回答也算是能预料到的,这人平时爱开玩笑,但说起正事一点也不含糊,隐忍又理智,从不被情绪左右,同样是我爱极了的部分。
“那这样,哥,我唱给你听吧。”
瞳孔逐渐适应了漆黑,我看着他的轮廓拉住他的手腕自顾自地唱起来,他没有打断而是选择静静听我唱完了全部。那之后我们拥抱了很久,我知道自己是被拒绝了,心里更多的却是解脱,我真的很不擅长欺骗,哪怕大大方方被拒绝了也总好过一直压在心里。
我故作轻松的语气告诉他别放在心上,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让他当做这只是习惯了大家在一起的生活而太舍不得分离,他也接受了我的说辞。我打开灯好好看了看他漂亮的面颊,最后是带着笑离开的房间。
要说不难受是不可能的,我归因于这首歌太动人,可惜的是只打动了自己。
所幸,我们还有机会相见。
真正了解到一种叫“名气”的东西一定是在巡演的舞台上,曾经做梦也不敢想象的场景如今成了现实,偌大的会场座无虚席,所有观众都满含激情地赠与我们呼喊和掌声,这一时刻真有种世界都在脚下的骄傲感。当然,名气带来的也不尽然都是快乐,越来越满的行程安排是其一,如何承受粉丝的喜爱则是其二。
比如长沙巡演时老年人王晰在后台一边换下一场的演出服一边提出了自己的疑问,“怎么还有喊‘宝贝,妈妈爱你’的?这也太别扭了。”他的眉头都皱在一起,脸上写满了嫌弃和拒绝。
“晰哥,你看你这就是年纪大了,不理解年轻人了。”
天鹤在一旁收拾着头发自然地吐槽起来,他一向擅长做这件事,可被吐槽的男人很明显不太满意这个答案,扭头就看向我。每次一说到这种话题总是躲不过的,心里刚刚生出不好的预感下一秒就应验了。
“要说老,这位比我还老呢。嘎子你说,你理解吗?”
几个人哄然大笑又将视线都转到我身上,已经习惯了被他说老早就不去争辩年龄的事,我摇摇头表示不理解但也不觉得别扭,或许是时代真的不一样了,像这种话放在十几年前没有人敢说的,那样直白露骨,甚至有些冒犯又强势。但说实话我心里其实有些羡慕她们,能将自己的喜爱那样大声的喊出来,没有任何顾忌。
话题早就换到了下一个,我系着衬衫的袖扣还在反复嚼着这两个字,脑海中的画面也逐渐清晰呈现出男人的脸。哪怕试一次也好。念头一旦形成就一发不可收拾,想法很快要把脸颊都逼红了,嗓子眼儿里也像是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直堵得难受。
“又愣啥呢,准备走了。”
男人拍了我一下才回过神来,我跟在他身后上场,走上台面之前用微乎其微的声音对着人喊了句宝贝。不确定他有没有听见,只知道全场观众的欢呼声都被我的心跳声盖住了。
这一切都要怪罪于前一天晚上喝的那顿酒。
清晨六点半睁开眼时只觉得头疼欲裂,但原因并不是前一夜喝酒太多,而是为一时冲动下做出的错事而懊恼。男人还在身边熟睡,上半身是光的,胸前布满类似吻痕的印记,我抱着侥幸心理悄悄掀开被子一角很快又证实了下半身也是光的。衣服裤子安安静静躺在地上,从门口一直到床边哪里都有,在宾馆大床房内出现这种情景即使用脚趾想想也知道发生过什么。
或许只是脱了什么也没做呢?随后我在腰底下摸出来两个用过的套。
世上最可怕的事情莫过于你以为它是一场梦,结果发现它是确确实实发生过的,而且你记得它的每一个细节。大概唯一能够感到庆幸的就是还好戴了该戴的东西。
或许是被我的动静吵醒,一向沉稳的男人醒来时看见这场面也难免露出了难堪的神色,说实话我还以为他会把我打一顿,所以在他还什么都没说的时候就先向他认错道歉,男人盯着一旁的地板沉默了一阵反倒安慰起我,说着什么都是成年人了,既然事情已经这样就都有责任。
但他不知道的是我并没有完全醉,甚至记得从头到尾的整个过程,为了避免一大早在他面前起生理反应我及时停止了回忆。男人脸色很不好,但出奇的冷静,我刚准备说些什么但他赶在我之前开了口。
“嘎子啊,我们还是当做没发生过什么吧。”
在那之后他没再说一句话,只是扶着腰起身捡地上的衣服抖完灰就往身上套。我呆呆坐着看他,像个不知所措的孩子,不知道说些什么做点什么才能掩饰心虚,我借着酒精的名义做了一直想要对他做的事,但哪怕只是这一夜的欢愉也是我偷来的,他从来没有属于过我。
“晰哥…”
终于在他穿戴整齐准备离开时我抱住他附赠了一个并不温柔的亲吻,男人按着我的肩膀将我推开后收拾好东西走了。我又像平时经常做的那样,不断在口中念叨他的名字。晰哥,晰哥,王晰…
你什么时候才能降落在我怀中?
日子还是这么过着。原以为不会再有任何工作以外的联系,但他似乎真的打算当做什么也没发生过,不过要说什么变化都没有也不是,肉体接触过后关系似乎反而拉进了些,即使之后再也没有什么实质进展,但他对我的态度多少有了些改变。
在西安保利的演出上久违地合唱了《往日时光》,不知道他是什么心情,反正我是很激动的,这一点从我牵着他的手很久不肯放就能看得出来,他估计也没想到我能牵这么久,中途就隐隐想要挣脱但被我强行拉住了。意料之中的是刚一下台就收到了来自大提琴精的警告。
“以后在外面别跟我这样。”
我并没有反驳本来就是他先动的手,而是从另一方面寻到了突破口,虽然是闷声闷气地答应了,但跟着他进了没人的换衣间后便不老实地摸到他的手跟人面对面站着。他向来受不了别人眼巴巴盯着他的请求,如果语气再软一点效果更好,是我总结出来的经验也是惯用手段。
“晰哥的意思是没人的时候就可以了是吗?”
他没有说话,就当做是默认了。我当下就按捺不住把人紧紧抱进怀里,他象征性推了两下说有人进来怎么办。管他的。我想我应该是很喜欢拥抱,怀里人不像女孩子那样软软香香的,但抱起来非常有安全感,有力又温暖,如果可以我真愿意就这样溺在这个怀抱之中。
肉体接触算是得到了默许,但这接触也是有限的,前提是只有两个人的时候才行,牵手可以,接吻适度,再往上就是禁止。即使有的时候两个人在亲吻和抚摸后都起了反应,男人也坚守原则不许继续做下去,哪怕只是这样对我来说也已经是求之不得了,除了偶尔身体反应过度的情况有点难熬外其他的倒是都可以接受。
说不上这改变是好还是坏,但这寸月光终于还是照到了我,我小心捧着它,怕把它摔碎在梦里,我轻轻抱着它,又怕它被我的炽热融化,于是我只好把它藏起来,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继续做他亲密却无法言说的爱人。
从一年前起工作繁忙就已是常态,虽然跟他总不在一个地方,但联系一点也没减少,只要一有机会就见面,没时间就打电话,即使有时只能简单说上两句就匆匆挂断也觉得开心。
年后的行程稍微减少了些却依旧没有改变忙碌的现状,一整天的工作结束就已经到晚上天都黑透了。手机上为他专门设定的提醒日——4.9
是他的生日。但是没有他。
想到这多少是有点落寞,躺在床上抱着手机很快翻出他的微信,琢磨了许久的措辞才给人发去一条消息。「晰哥。今天是你的生日,祝你生日快乐,工作不忙的时候出来聚聚吧,也别太累了。早点休息。」紧接着又补上一句「Би чамд хайртай」后面还标注着‘晚安’。发送出去没一会电话就打过来了,心里又惊又喜一个挺身坐起清了清嗓子才接通。
“晰哥,你还没睡啊?”
“当真以为我不知道啥意思呢?”
他没回我的话,反而单刀直入地问得我失了方寸。是时候该对他说出口了,但这一刻反而是我犹豫了,回忆着我们经历的点点滴滴,又重新把对他的感情拿到桌面上审视。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他成为了一寸月光,在黑暗中静静地陪着我,皎洁又平和,不带一点温度却始终让我保持温度。如果说最初只是被他的气质和声音吸引,后来又被他的为人和品质吸引,那么现在我又是被什么吸引着的呢?明知道这是断不能提供任何保证、见不得光也注定没有结果的感情,我又想要从中得到些什么呢?
现实让我失去了勇气,或许是为了一点点的慰藉,或许是为了一时的刺激,又或许只是为了达到某一刻的认同。可无论把它说的有多么不堪,它终究是一段感情,不在乎付出和得到的感情,不计后果的感情,同样也不会后悔的感情。不管是被他的什么吸引都好,我没有任何一刻比现在更明白我的心情。
“晰哥,给我开门。”
顾不上那人惊愕的表情,只顾找准那薄唇,不顾一切地吻上去。
我不知道未来的路通向何方,但只要你在我身边,无论多难我也过得去。
羊驼绒和羊驼毛哪个好 前者更加珍贵
羊驼绒和羊驼毛放在一起对比的话,羊驼绒要更加的好,羊驼绒首先在产量上面就会比较少一点,而且舒适度也更好,所以综合来说,羊驼绒要好一些。
羊驼绒和羊驼毛哪个好
羊驼绒更好。
羊驼绒既羊驼绒毛(Alpaca wool)羊驼产绒量达到87%-95%羊驼绒主产区分布于南美洲安第斯山脉一带及澳大利亚。在古印加帝国时期,只有皇室贵族才有权享用羊驼绒制品。羊驼绒毛是极细几乎没有针毛的纤维,不像绝大多数其他动物纤维都有刺痛感,可与羊毛或其他精纺纱线混纺,而且有着较好的绝缘性和保热性能。
羊驼毛(alpaca),又名阿尔帕卡,属于骆驼毛纤维。它比马海毛更细,更柔软,其色泽为白色、棕色、淡黄褐色或黑色,起强力和保暖性均远高于羊毛。羊驼有骆马、阿尔帕卡、维口纳和干纳柯四个纯种。阿尔帕卡与骆马杂交后,又产生两个杂交种:由骆马公羊与阿尔帕卡母羊杂交的后代叫华里查(Huarizo);由阿尔帕卡公羊与骆马母羊杂交的后代叫密司梯(Misti)。
羊驼绒的优点
1,羊绒具有低过敏性,那些对羊毛过敏的人可以放心穿着羊驼绒服装;
2,羊驼绒是空芯纤维,冬季保暖,夏季透气,实为冬暖夏凉的好材料;
3,羊驼绒纤维细长,强力好,耐摩擦,不起球,这是山羊绒无法比拟的;
4,羊驼绒纤维色泽鲜亮,手感滑爽,结合了羊绒和真丝的优点;
5,羊驼绒纤维垂感好,做成的羊驼绒外套更有型,更漂亮。
羊驼绒怎么保养
1、由于羊驼绒大衣纤维的物理特性,羊驼绒大衣易起球、起静电。请穿着时注意,西装内袋勿装有硬物、勿插笔类等,以免局部摩擦起球。
2、羊驼绒大衣穿着时间不易太长,十天左右注意间歇,使其恢复弹力,以免纤维疲劳。
3、羊驼绒大衣穿着时注意防腐蚀性物质和油污。
4、一旦污迹落到羊驼绒大衣上面,应立刻清洁。
羊驼绒清洗方法
1、一般情况下不可水洗,采取水洗可能因搓洗或机洗搅缠而造成羊驼绒大衣变形或缩水。
2、应采取干洗方式。干洗为无水洗涤,以有机溶剂为洗涤剂和洗液,干洗后的羊驼绒大衣不变形、不退色,对纤维损伤小。
3、干洗应选择正规可靠的干洗店,如使用假冒干洗液或干燥方式不良会引起面料颜色变化、面料回缩、服装变形。
内蒙古大草原的资料
呼伦贝尔草原
Hulun Buir Grassland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草原。位于大兴安岭以西,由呼伦湖、贝尔湖而得名。地势东高西低,海拔在650?700公尺之间,总面积约93,000平方公里。年平均温度0℃左右,无霜期85?155天,年降水量250?350公厘左右,能种植春小麦、马铃薯及少量蔬菜。低丘及漫岗为羊草草原。河滩地多为中生禾草、杂类草草甸,草质肥美,亩产鲜草量400?600斤,为传统牧区,适于牧养牛、羊、马等牧畜,以产三河牛、三河马著名。1958年以来陆续建立一批大型机耕农场从事农垦。中南部有大片沙地,有独特的草原化樟子松林,是珍贵的森林资源。交通方面有滨洲铁路横贯。
位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因其旁边的呼伦湖和贝尔湖而得名。是世界三大草原之一,也是世界上最优质的草原,蒙古族发源地,内蒙古主要的畜牧区,出产著名的三河马,三河牛。境内有上千个大小湖泊。著名的大草原呼伦贝尔大草原,绿波千里,一望无垠,微风过,羊群如流云飞絮,点缀其间,草原风光极为绮丽,令人心旷神怡。
呼伦贝尔草原之所以声名远扬,原因有三,一是草原曾出过一代天骄成吉思汗,二是草场质量极好,割下来的草远销东南亚,三是盛产体格高大壮健的三河马和三河牛。
呼伦贝尔草原是内蒙古草原风光最为绚丽的地方,拥有一亿多亩草场,两亿多亩森林,500多个湖泊,3000多条河流,辽阔无边的大草原像是一块天工织就的绿色巨毯,步行其上,那种柔软而富于弹性的感觉非常美妙。而绿草与蓝天相接处,牛羊相互追逐,牧人举鞭歌唱,处处都是“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景致,将它誉为世界上最美、最大、最没有污染的几大草原之一,真是当之无愧。
在呼伦贝尔草原旅游,可以骑马乘驼畅游草海,可以坐“勒勒车”环湖漫游,可以临湖垂钓,可以入林狩猎,尽享草原风光。
呼伦贝尔草原其地势东高西低,海拔650米~700米,总面积约9.3万平方千米,地域辽阔,风光绚丽。草原上,水草丰茂,河流从横,大小湖泊,星罗棋布。在2000多年的时间里,呼伦贝尔草原以其富饶的自然资源孕育了中国北方诸多游牧民族,因此被誉为“中国北方游牧民族成长的摇篮”。
穿行在呼伦贝尔,定会为那“千里草园铺翡翠”的景象而惊叹。这里有中国目前保存最完好的草原,生长着碱草、针茅、冰草等120多种营养丰富的牧草,植物品种多达1300余种,形成了不同特色的植被群落景观。每逢盛夏,草原上鸟语花香、空气清新,星星点点的蒙古包上升起缕缕炊烟,微风吹来,牧草飘动,处处“风吹草低见牛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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